【信息发布时间:2020-03-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进场交易的项目需经国资管理部门审批
相关表格:如皋市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见附件1);如皋市国有资产出租审批表(见附件2)
二、需提交申请与承诺及授权委托书
转让方(出租方、增资方)申请与承诺(见附件3)
产权交易项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三、转让方办事指南
1、转让方注册
参加产权交易活动的转让方,须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zfcg.nantong.gov.cn/)进行注册。具体路径:主体登录→项目发起方登录→免费注册。详见网站“办事指南→系统帮助”中的《产权交易操作手册(转让方)》。
2、提交申请材料
转让方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该平台“产权业务-项目登记”中发起项目申请,并将申请材料作为附件同步网上提交。
转让方应当在产权转让公告中披露转让标的基本情况、主要交易条件、对产权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竞价方式的选择、交易保证金的设置等内容。
转让方对信息披露内容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项目审查及上网发布公告。
产权项目流转至中心产权交易科后,项目负责人进行法规性、符合性审查,经转让方确定后,上网发布交易公告。
转让信息公告期限:
(1)企业产权转让预披露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正式披露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
(2)企业资产转让公告期限根据转让标的情况确定:资产转让挂牌价低于100万元的,公告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资产转让挂牌价在1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公告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价格高于1000万元(含)的,信息公告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3)企业增资公告发布期限不少于40个工作日。
(4)企业房屋租赁公告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4、竞买人资格审查。
中心按照公告的要求审核竞买人报名材料的齐全性和规范性,转让方负责审核竞买人报名材料的符合性,交易机构与转让方意见不一致的,以交易行为批准机构的意见为准。
5、实施交易
(1)采用网络竞价的,转让人应按交易机构提供的登陆账号和密码,在交易机构告知的时间内登陆网络竞价系统监督竞价。
(2)采用拍卖竞价的,转让人应在拍卖会开始之前向拍卖机构提交拍卖底价(或拍卖保留价)。
(3)采用其他交易方式的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确定成交人后,中心向交易双方出具《成交通知书》。交易双方凭《成交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企业增资、企业股权转让项目及企业资产转让项目,转让方还需将产权交易合同送至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审核,并留档备查。
三、竞买人办事指南
1、竞买人注册。
参加产权交易活动的竞买人,须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zfcg.nantong.gov.cn/)进行注册。具体路径: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免费注册。详见网站“办事指南→系统帮助”中的《产权交易操作手册(竞买人)》。
2、网上报名、上传报名材料。
竞买人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内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zfcg.nantong.gov.cn/),在“标的报名”中找到意向标的,点击报名按钮,并按照公告约定上传报名材料。
如有疑问,可按挂牌公告内容,咨询项目负责人、转让方或驻点技术服务人员。
3、竞买保证金的交纳、退还。
竞买人必须按照挂牌公告的规定,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
竞价结束后,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按照公告约定处置。
4、竞买报价
(1)交易方式为网络竞价的,意向竞买人需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内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价。竞买人须自行选择可以上网的地点作为竞价场所并在竞价须知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竞价系统参与竞价。
(2)交易方式为拍卖(租)的,竞买人应按《拍卖法》相关要求到拍卖机构完成相关报名手续并参加拍卖。
5、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竞价结束后成交人至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领取《成交通知书》。(或交易系统推送)
6、价款结算
竞得人应凭《成交通知书》与转让人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四、联系方式
如皋市财政局:行政中心A724,张志洪、周青 87623871;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服务中心B304,陈岗,8719900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B302,土地及产权交易科,陈虹丽,87623853;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18051855039。
附件1:如皋市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附件2:如皋市国有资产出租审批表
附件3:转让方(出租方、增资方)申请与承诺
附件4: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