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3-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受理
1、开展产权交易项目,第一步先做什么?
审批。项目无审批不受理。进场交易项目标的的范围、方式、期限等需已经财政部门审批。市级的国有资产处置,在市财政局国资部门审批(行政中心A724);乡镇级的国有资产处置,在各乡镇的财政分局审批。
备注:出租或处置审批表,请联系如皋市财政局国资科或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领取。
《如皋市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见文件《如皋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皋财规〔2018〕3号)的附件;
《如皋市国有资产出租审批表》,见文件《如皋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皋财规〔2018〕1号)的附件
2、产权不清晰、无产权证。
原则上不受理;或由转让方出具《转让方(出租方、增资方)申请与承诺》,承诺对该项目拥有完整的处置权;转让行为已履行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后,予以受理。
3、不属于国有资产范围。
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 信息发布
4、产权交易方式如何选择?
《江苏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苏国资〔2017〕117号,第三章第十四条,明确公开竞价方式包括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以及其他竞价方式。由转让方自行决定采用何种公开竞价方式。
5、竞价保证金如何设定?
执行南通文件规定。《南通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通国资发〔2017〕143号,第二十一条 交易保证金一般不低于转让公告中标的挂牌价10%(最低不少于1万)。房屋租赁的竞价保证金设置为不小于年租金的10%。
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方领导层集体决策,并提供其主要领导签字的会议纪要给交易中心存档。
6、挂牌起止日期?
执行南通规定。南通产权交易服务指南对转让信息公告期限规定如下:(1)企业产权转让预披露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正式披露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
(2)企业资产转让公告期限根据转让标的情况确定:资产转让挂牌价低于100万元的,公告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资产转让挂牌价在1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公告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价格高于1000万元(含)的,信息公告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3)企业增资公告发布期限不少于40个工作日。
(4)企业房屋租赁公告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方领导层集体决策,并提供其主要领导签字的会议纪要给交易中心存档。
三、 交易操作
7、竞买人资格审查
交易中心按照公告的要求审核竞买人报名材料的齐全性和规范性,转让方负责审核竞买人报名材料的符合性,交易机构与转让方意见不一致的,以交易行为批准机构的意见为准。
用户需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否则后果自负。交易中心将积极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找回用户名和登录密码。
四、交易结束
9、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确定成交人后,中心向交易双方出具《成交通知书》,交易双方需至中心产权交易科领取《成交通知书》。交易双方凭《成交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企业增资、企业股权转让项目及企业资产转让项目,转让方还需将产权交易合同送至中心产权交易科审核,并留档备查。
10、竞价保证金的交纳、退还
竞买人必须按照挂牌公告的规定,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
竞价结束后,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按照公告约定处置。
若出现成交后不签合同的情形,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若出现保证金汇缴错误的情形。汇缴错误的保证金,需经产权交易科核实,签“退”,移交中心财务予以退还。
11、项目质疑投诉,怎么处理?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交易提供服务,不参与招标人与投标人相关的民事权利与义务。若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调解,争议涉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当事人可以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按照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