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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科室:
为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现将修定完善后的中心《综合服务费收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30日
综合服务费收缴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综合服务费收取依据、收取对象和时机、收费标准、收取流程和综合服务费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中心综合服务费的管理。
2 收费依据
《关于降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水利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7〕177号)。
3 收取对象和时点
3.1 收取对象
对在本中心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和中标人(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采购)收取综合服务费。
3.2 收取时点
综合服务费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收取。
4 收费标准
综合服务费的收取标准见附表,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综合服务费。
附表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中标价 |
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建设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 |
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下同)以下 |
4000 |
招标单位支付30%中标单位支付70% |
200-500万元(不含) |
6000 |
||
500-1000万元(不含) |
8000 |
||
1000-1500万元(不含) |
10000 |
||
1500-3000万元(不含) |
13000 |
||
3000-5000万元(不含) |
16000 |
||
5000万元-1亿元(不含)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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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亿元(不含) |
25000 |
||
5亿元及以上 |
30000 |
||
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项目 |
10万元以下(含) |
2000 |
由中标 单位支付 |
10万元以上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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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投标项目(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以及采用直接发包的分包工程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
工程单项合同低于必须招标限额的 |
1500 |
由中标 单位支付 |
工程单项合同高于必须招标限额的 |
3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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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含施工、材料、设备) |
50万元以下(不含) |
1400 |
由中标单位支付 |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
5 收费流程
5.1 告知
工程建设科(窗口)根据项目成交内容,将项目内容、建设单位、中标单位、中标价格等信息传递至综合科。
5.2缴费信息
综合科A根据项目成交信息,对照收费标准,确定缴费人和缴费金额,并告知缴费账号。
5.3 审核
综合科B查验缴费信息,对照收费标准确认收费金额。
5.4 缴费
缴费对象向指定账户汇款。
5.5 确认
综合科A查验缴款单位的缴款凭证,核对缴款金额与收费标准是否一致,确认到账后,开具发票。
6 综合服务费管理
6.1严格执行《关于降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水利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所规定的收费标准。
6.2在指定银行实行专户管理, 定期汇缴财政部门(退款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