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3-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启东市标后办自2019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管检查以来,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都能够认真贯彻实施《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标后监管的意识明显提升,标后监管的措施得到落实,标后监管得到了较好的社会评价,取得了较好的预期效果。但也发现部分单位的标后监管还存在着一些不平衡、不主动、不深入、不担当的行为和现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监管工作,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公正有序的市场秩序,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主要从切实加强招标人的主体责任,规范项目管理;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积极推进项目监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合督查机制等三个方面调整了标后监管关系,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形成监管合力。
附件3
启东市标后检查移交通知书
:
由 建设的,
中标的, 负责监理的
项目在20XX年XX月XX日的检查中发现以下异常情况:
1.
2.
3.
.…….
现将线索移交至你单位,请在收到本通知书十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并将结果函告本机关。
单位(公章)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