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6-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公路航道工程招标投标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
1.项目注册
1.1承办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2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1.3操作规程及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选择交通工程,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2.208.144:8094/EBTS/login)(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项目注册。
1.3.1招标项目创建。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审批信息,选择监管单位、所属项目类型,进行标段管理、填写标段划分信息、填写招标代理机构信息、上传招标代理合同)
1.3.2填写招标公告内容
2.招标文件备案
2.1承办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2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2.3操作规程及要求:
2.3.1项目备案申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选择交通工程,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2.208.144:8094/EBTS/login)(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备案。
2.3.1.1项目备案需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含评标办法)。
2.3.2开标时间、场所预约确认。市交通运输局将招标公告、文件推送至交易中心工程交易科,科室负责人进行项目分配,明确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确认开标时间及开标场所,并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如有调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作相应修改,并及时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和工程交易科工作人员。
3.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
3.1承办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3.2服务时限:招标文件规定时限
3.3操作规程及要求:
3.3.1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选择交通工程,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2.208.144:8094/EBTS/login)(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招标公告发布。自动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同时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3.3.2 招标文件发布。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
4.投标人信息备案
4.1承办单位:投标人
4.2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4.3操作规程及要求:投标人需登录江苏交通从业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备案系统(http://218.2.208.144:8094/EBTS/login),备案或更新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人员明细、资产明细、设备明细、企业业绩,上传相应资料及真实性承诺书。
4.4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及下载标书资料
5.1承办单位:投标人
5.2服务时限: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5.3操作规程及要求:
5.3.1投标预约。潜在投标人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选择交通工程,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2.208.144:8094/EBTS/login)(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选择项目,进行网上预约。
5.3.2获取招标文件。预约成功后,潜在投标人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支付完成后,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图纸、固化清单等资料。
6.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6.1承办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6.2服务时限: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时限前
6.3操作规程及要求:
6.3.1接收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异议提出相关规定,接收潜在投标人书面疑问(异议)。
6.3.2制作补遗书。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汇总整理书面疑问(异议),形成《项目补遗书》,并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选择交通工程,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2.208.144:8094/EBTS/login)(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提交并上传。
6.3.3补遗书发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选择交通工程,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2.208.144:8094/EBTS/login)(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发布。
7.开标
7.1承办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7.2服务时限:招标文件规定时限
7.3操作规程及要求:
7.3.1标前准备。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工程交易科项目责任人应当核查项目开标时间、地点等信息,检查开标室设备运转情况,督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半小时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做好开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7.3.2接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选择交通工程,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2.208.144:8094/EBTS/login)(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中,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不予接收。
7.3.3查验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核对投标保证金的是否从基本账户汇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无资格投标。
7.3.4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宣读开标纪律。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选择交通工程,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2.208.144:8094/EBTS/login)(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根据招标文件的开标顺序进行线上开标。
7.3.5异议处理。投标人对开标活动有异议的,应当在线上或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
7.3.6开标失败及重新招标。开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家的、评标阶段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开标失败,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前,应当根据前次的招标情况,对招标文件进行适当调整。重新招标后再次失败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重新进行招标。
8.评标
8.1承办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市交通运输局、交易中心工程交易科和交易管理科
8.2服务时限:招标文件规定时限
8.3操作规程及要求:
8.3.1评标专家抽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登录江苏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221.226.253.51:5047/TPBidder/memberLogin),设置专家专业、人数、回避等需求申请。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抽取、通知。如抽取失败,招标人需重新设置相关条件,重新抽取。抽取完成后,在规定的评标开始时间过后,打印生成“评审专家抽取表”。
8.3.2评标专家签到。交易管理科评标区管理员组织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行政监督人员、纪检监督人员等签到,引导其存放通信工具,进入评标室,并遵守评标区规定。评标结束后统一领取存放物品。
8.3.3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会人员,宣读评标纪律,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熟悉招标文件,了解工程概况。
8.3.4组织清标、评标。
8.3.4.1清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进行清标。招标人单位的纪检部门监督人员监督清标过程。
8.3.4.2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逐一进行形式与响应性评审、资格审查、技术评审、投标报价评审。
8.3.5投标人澄清。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项目负责人通知、引导答疑人进入答疑室。答疑结果答疑人签字确认。
8.3.6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形成书面评标意见,评标专家对个人评审意见签字确认,形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签署评标报告。
8.3.7 宣布评标结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评标报告,至开标室向所有投标人宣布评标结果。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现场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现场解答,并做好异议、解答笔录。如现场解答不满意的,应告知异议人其权利和义务,以及后续质疑、投诉流程。
9.评标结果公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
9.1承办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9.2服务时限:评标结束后进行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成功后进行中标结果公告
9.3操作规程及要求:
9.3.1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选择交通工程,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2.208.144:8094/EBTS/login)(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填写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自动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同时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3.2发放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9.3.3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成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选择交通工程,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2.208.144:8094/EBTS/login)(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自动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同时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将自动锁定施工及监理项目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以及总监理工程师。
10.质疑
10.1承办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市交通运输局、交易中心工程交易科
10.2服务时限:中标结果公示期内
10.3操作规程及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程序处理及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应告知其权利和义务。交易中心工程交易科配合质疑处理工作。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书面质疑及答复资料跟随项目资料归档。
11.投诉
11.1承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11.2服务时限:法定时限
11.3操作规程及要求:质疑程序失败后,质疑人向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提出书面投诉,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处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配合投诉处理工作。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书面质疑及答复资料跟随项目资料归档。
12.投标保证金退还
12.1承办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2.2服务时限: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3操作规程及要求:
12.3.1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汇票的,返还银行汇票至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进账的,退还至投标人账户。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2.3.2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汇票的,返还银行汇票至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进账的,退还至投标人账户。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3.资料整理归档
13.1承办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3.2服务时限: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
13.3操作规程及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过程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评标报告、质疑及答复资料、投诉及答复资料、合同文本等资料)整理造册及时归档,招标人(招标代理)将资料送至市交通运输局签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