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7-03-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浏览海域使用权招标公告
潜在投标人应关注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查看发布的招标公告。
2.咨询及领取相关资料
意向人若对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规定有疑议的,可在公告发布期间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科前台窗口(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裙楼四楼)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
意向人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科前台窗口领取相关资料。
3.现场报名:
3.1报名资料初审
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意向人应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科前台窗口申请核验报名资料。具体报名资料如下:
(1)《投标申请书》;
(2)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5)招标公告中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2通过核验后,投标人领取《投标通知书》和《招标文件》。
3.3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书面提出。
4.投标
4.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凭《投标通知书》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开标地点,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无《投标通知书》的无投标资格。
4.2投标文件须按照格式,完整地提供相关内容资料并装订成册。备足正本和副本,印章齐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4.3进行评标时,投标人原则上不得离开开标现场,随时准备解答或澄清评委提出的询问,如实回答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并提供相关资料。
4.4投标人不得相互透露、商讨各自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4.5投标人不得与评委及相关人员私下接触,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5.评标结果公示及交易鉴证
评标结果公示后无异议的,中标人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前台窗口)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凭交纳凭证至交易管理科(前台窗口)签收《中标通知书》和《交易鉴证》。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提出书面质疑。
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市海洋与渔业局海域处投诉。
6.退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户,不计利息;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户,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