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3206230340000312 | 项目名称 | 如东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四期住宅小区北区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6230340000312005001 | 标段名称 | 如东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四期住宅小区北区建设项目配套电力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如东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四期住宅小区北区建设项目配套电力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四期住宅小区北区建设项目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行审投【2020】2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开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电力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经济开发区钟山路东侧、牡丹江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投资约6685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6685万元 。
2.1.4工期要求: 115 日历天(外线部分工期须在70日历天内完成)。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6 月 1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2023年 9 月 23 日。
2.1.5 其他:
(1)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10kV住宅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从施工准备、材料设备进场、至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供电部门要求,完成所有规划红线范围内居配电工程(含外线部分),包括材料设备的供应、现场安装、检测试验、保护、调试测试、配合送电及验收等为完成本工程一切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注: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6 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同一项目的10KV及以上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含内外线),若该业绩内外线合同分别签订的也予以认可(须满足上述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注:(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验收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3.10其他要求: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 09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 5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上发布。
9. 特别说明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以下简称:鸿雁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开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经济开发黄河路100号
联 系 人:吴鹏程
电 话:18012850098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太阳鑫城1幢
联 系 人:于冬燕
电 话:15862861502
传 真: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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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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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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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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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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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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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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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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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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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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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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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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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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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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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权利 |
符合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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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程量清单 |
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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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及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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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84 分 施工组织设计: 16 分 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得分,当评委人数在5人以上时(不含5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当评委人数少于或等于5人时,取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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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二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为 95%、96%、97%、 98%。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4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 每高 1%扣 0.9 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 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 取确定,Q2=1-Q1;K1 的取值为 95%、96%、97%、 98%,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 抽取确定;K2 为:90% 。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4分,有效投标报价 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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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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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1) |
投标报价(84)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 8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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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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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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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2) |
技术标 (16)分 |
施工组织设计 (16分) |
针对本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的施工方案(12分)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0.7-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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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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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1.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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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7-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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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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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居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2.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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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 (4分) |
变压器、环网柜、中置柜、低压柜、电缆的安装、调试、验收等方案(1.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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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环网柜、中置柜、低压柜、电缆质保期内售后服务体系及维保方案(1.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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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内容若缺项,则该项内容得分为0分。 2、对于评分项,单个评委若评分项低于计分标准的70%时,需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