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3206840308000235 | 项目名称 | 海门区雨污水管线更新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840308000235001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海门区雨污水管线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服务 |
工程类型 | 设计 |
南通市海门区雨污水管线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服务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雨污水管线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服务(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南通市海门区。
(2)工程规模:本工程海门区排水管道更新改造,包括城区排水管道更新改造,包括人民路、丝绸路等道路的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主要改造雨污水管道DN200~DN1500约27km、新建雨污水管道DN200~DN1500约3km,配套路面恢复等。区镇排水管道更新改造,更新改造区镇雨污水管道约175km,管径为DN100~DN1350,新建箱涵约2km,雨水子改造约5000个:配套管网排查及路面修复等,迁改提升泵站1座,新建提升泵站1座。总投资约50000万元。
(3)招标范围:根据项目相关批复以及招标要求确定的建设规模、工程内容、建设标准等设计边界条件,完成片区内的雨污水管网及其他综合管线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服务等阶段的工程设计工作。对城区、开发区及11个乡镇内排水情况进行分析,对管网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完成项目勘察设计成果。(包括配合设计文件审查、评审、报批等)。
(4)设计周期、勘察周期:20日历天(接到招标单位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服务及总平图设计及方案设计;在总平图及设计方案通过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最新的设计技术规范规定,满足招标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数据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可采用①资质单位和②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最多由两个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参加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3.3拟派项目负责人2022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总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排水工程设计业绩。
提供:①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
②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需在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以上任一文件中体现。
③若提供的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本项目必要要素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为牵头单位的业绩,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进行网上报名,联合体成员单位同时须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请及时更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相关投标信息。
3.5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条件(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⑵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⑶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⑷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⑸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⑹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⑺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⑻被责令停业的;
⑼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⑽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⑾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9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10企业近 3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11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 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ggzyjy.nantong.gov.cn)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8日9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程序:资格符合性评审→技术标开标及评分(暗标)→综合标评分开标及评分→商务标开标及评标→确定定标候选人。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以计分的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评标将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综合标、商务标等内容进行量化评分。
一、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技术标、综合标及商务标的开标、评标。
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设计进度和质量等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
三、本项目总分100分,技术标65分、综合标25分、商务标10分。分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以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得分及报价均相同,则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一)技术标评审(65分)(暗标形式)
本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所有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分)
1、对提升城市雨污水处理水平相关政策的理解(5.6-8分)
对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理解是否全面、透彻等。
2、对本项目的理解(7-10分)
包括对本项目相关情况熟悉程度,上位规划的了解,工作内容思路是否清晰,工作范 围和目标是否明确等。
3、对本项目设计特点分析、关键技术问题的认知及其对策措施、本项目设计的重难点及对策措施(6.3-9分)
对本项目设计特点描述准确、到位;对本项目的难点和重点的分析全面,条理清晰;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建议有独到的技术解决方案且方案完整、经济、安全且措施得力。
4、现场调研及合理化建议(8.4-12分)
充分了解本项目环境现状、掌握现场各项限制条件,调研报告内容详尽、数据充分,问题分析到位;根据调研情况对本项目进行评估,对本项目的排水、附属设施等设计进行说明,提出合理化建议。
5、设计方案(11.2-16分)
设计方案针对性强、合理,并具备实施条件,可实施性强,便于施工;管网及附属设施布局满足要求,位置合理,符合各专业技术规范要求。
6、勘察、设计等工作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3.5-5分)
主要内容为本项目设计的勘察、设计等工作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做出承诺。
7、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3.5-5分)
从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定。
注:暗标要求:
①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②技术标文件、内容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徽标、文字、语句及其他特殊标记。
(二)综合标评审(25分)
1、企业业绩(7分)
投标人自2022年5月1日以来承接过总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排水工程类设计项目,每有1个得3.5分,本项最多得7分。(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体现总投资的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或主管单位证明材料为准)
提供:①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
②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需在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以上任一文件中体现。
③若提供的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本项目必要要素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1)资格审查业绩与企业加分业绩不得重复。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业绩须是牵头单位的业绩。
2、企业实力(18分)
(1)企业奖项(4分)
投标人自2022年5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市政工程类项目(含给排水工程或雨、污水工程建设内容),获得过国家级设计奖项的,有一个得3分;获得过省级设计奖项的,有一个得2分;获得过市级奖项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
注:①同一个项目多次获奖仅计最高得分一次;
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获奖证书、获奖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③颁奖单位必须是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勘察设计协会(或学会),“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奖项须是牵头单位的奖项。
(2)拟派项目组人员组成(14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3)除项目负责人外,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4)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岩土专业)工程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岩土专业)工程师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5)环保专业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6)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供配电专业)工程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电气(供配电专业)工程师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7)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1:以上不同专业人员不得兼任,如同一人员同时具备多个证书的,不重复加分,只计取最高得分。各个专业以提供的注册证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为准,证书不能体现所学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职称证书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职称评定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上述拟派人员缴纳的2025年4月份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拟派项目组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必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无法上传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的其他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注2:综合标评分中的业绩(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奖项(获奖证书、获奖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必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无法上传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的其他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评委根据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评审,凡系统中没有体现的视为缺项。(投标人要对所上传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3:如为联合体单位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人员的注册证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证书不能体现所学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职称证书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职称评定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为准)、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牵头单位传入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对联合体成员单位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其他材料”为准。同时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将人员的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步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三)商务标评审(10分)
1.招标控制价及有效报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概算批复中建安费的0.85%,任何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余均为有效报价。
2.确定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商务标开启后,投标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条件提出异议,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不受该异议的影响。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相同的得10分;
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1分,每下浮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委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1-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委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高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由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成功,招标人对综合评分排名前第二、第三名的两家投标人分别给予补偿,标准均为2000元/家,接受补偿的投标人,其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对其设计方案成果进行优化整合。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各潜在投标人,原南通诚信库停止使用,请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将此次相关主体信息内容同步更新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完成注册等操作。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或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咨询电话(1.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2.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590059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海门区建设路80号 |
地 址 |
南通市海门区海兴中路234号同慧嘉园西门 |
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 话 |
18795709875 |
电 话 |
15950856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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