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丰利人民法庭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23-JZCG-G2026-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丰利人民法庭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1-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删除 第四章 采购需求(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方法、时间;(收到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验收) 6.2第(4)点 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拥有的大型生产设备清单及证明文件。 6.3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完整提供该项目相应批次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供货合同和发票等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适用相关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评审标准 设计方案 投标人自行联系勘查测量现场,综合考虑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对家具摆放等提供平面布置图与深化设计效果展示图。针对深化设计的技术水平和环境的配套组合,整体效果等因素综合打分。平面布置图、方案设计效果与招标清单完全符合匹配得7分;基本匹配得4分;个别不符合匹配、设计效果展示不佳得1分;不提供或设计不符者不得分。

更正为:

投标人自行联系勘查测量现场,综合考虑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提供采购标的数量表中序号5:定制固定矮柜(7门)、序号6:定制固定矮柜(4门)、序号7:定制值班桌、序号8:定制隔断双面书柜所在房间的深化设计效果展示图。针对深化设计的技术水平和环境的配套组合,整体效果等因素综合打分。深化设计效果展示图完整、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符合匹配、整体效果佳的得7分;深化设计效果展示图较完整、与招标文件要求基本符合匹配、整体效较好的得4分;深化设计效果展示图展示有涉及但是不全面的、设计效果展示不佳的得1分;不提供或设计不符者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02-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更正调整内容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其他事项仍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已按规定发布更正公告,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东县法院

单位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钟山路188号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513-80866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东侧建设大厦一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13-68508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13-6850852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