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海安市恒泽净水厂改扩建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海安市恒泽净水厂改扩建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1日09:00前(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GC2025063001(ZB148)
项目名称:海安市恒泽净水厂改扩建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人民币6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b.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拟派项目组成员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不少于2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其中,土木建筑专业不少于1人,安装工程专业不少于1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1日。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获取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9: 00(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海安市镇南路399号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1万元,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投标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洋 0513-888269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方式:钱琤 0513-81813576
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徐飞翔 0513-59005900、15240580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