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3206210336000674 | 项目名称 | 滨河花园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B3206210336000674001001 | 标段名称 | 工程总承包 |
工程类型 |
滨河花园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花园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海安市草坝路北侧、中坝北路南侧、河滨西路东侧、闸东路西侧。
2.1.2工程规模:该地块共新建9幢住宅楼,沿中坝北路、益民路和草坝路新建2层沿街商业、配套用房,沿闸东路新建一所幼儿园。该项目规划总用地约56950m2,总建筑面积约19057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2375㎡,地下建筑面积约48195㎡。
2.1.3合同估算价:约 8700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785 日历天。其中:设计、图审: 65 日历天;施工工期 720 日历天(包含但不限于质监、安监、施工许可办理、施工现场准备、主体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室外施工直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内容,具体开工日期根据开工令为准)。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
①设计、图审工期:签订合同后 10 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工可报告审查通过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1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图和消防审图。
②施工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
2.1.5设计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设计质量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江苏省、南通市装配式建筑标准要求,最终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施工图设计须满足装配式部件生产、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要求。
2.1.6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7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含装配式部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质量、环保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1.8创优要求:本项目不少于2幢楼创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承担闸东路区域改造项目滨河花园的建筑、结构(含地下室及基础设计)、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消防、人防、基坑支付及监测、钢结构、智能化及室外配套、景观绿化、亮化、供电、标识标牌、室外综合管线等全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①勘察、设计: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办理项目建设有关的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煤气、人防、气象、质监、安监等审查报批、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备案等手续,以及施工阶段的现场配合、后续技术服务等全部内容;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含场地平整、河道处理、施工临时围墙等)、基坑围护、人防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含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暖通等)、专业工程(公共部位内装修、幕墙、钢结构、智能化)、室外配套工程【含围墙、化粪池、道路、给排水、门卫、配电房、路灯、景观绿化、综合管线、弱电管道、供电(含外线)】等全部工程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涉及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缴纳,所有工作内容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全部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内。
3.3.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3.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不含临时)注册证书,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4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本工程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60周岁;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合同备案时,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3.3.5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均不得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也可另行委派,但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无 ;
3.4.2 自2018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2019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2020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5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还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须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注: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 08 月 12 日至2020年 09 月 2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9.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50 万元,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9.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翔:15240580971、0513-8181959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隆安南路399号二楼海审窗口
联系人:丁秋文 联系人:丁朋惠、常继文
电 话: 18112286303 电 话:0513-81819577(中心窗口)、818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