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3206930324000131 | 项目名称 | 高师附小操场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930324000131002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高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操场改造工程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南通高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操场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高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操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为南通高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集中建设单位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高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操场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工程投资额约38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380万元
2.1.4工期要求: 25日历天,本工程必须在8月31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项: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6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的塑胶或硅PU场地面层的运动场地工程或含单位工程250万元及以上塑胶或硅PU场地面层的运动场地工程施工业绩。
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若上述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内容,则投标人需再提供竣工图或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相应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由本公司施工,严禁转包,如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至 2022年8月1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R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工程施工工期较紧,中标单位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保证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次招标全部内容,且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否则招标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10.监督管理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工程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联系方式0513-85980020,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高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 |
地址: |
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广场A座22楼2202室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杨伟 |
电 话: |
0513-81529979 |
电 话: |
18906296209 |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