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908 | 项目名称 | CR22006地块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908004001 | 标段名称 | CR22006地块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CR22006地块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CR22006地块已由通行审批备〔20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紫琅开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洪江东路南、崇州大道东、观山路西、横五河北侧。
2.1.2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3064万元。
2.1.4工期要求,项目分南北区分期建设:总工期59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5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12月3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中所明确日期为准)
其中:北区2025年5月15 日至2025年 12 月 30 日,工期229 日历天;
南区2026年5月 15日至2026年12 月30 日,工期229 日历天(开工日期暂定)
2.1.5 质量要求:合格,并一次性通过供配电主管部门验收、完成送电。(CA系统中统一填写“合格”)。
2.2 招标范围:
CR22006地块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包括不限于室外环网柜至配电房之间的管、井及电缆敷设配电房至各单体内配电间的管、井及电缆敷设、配电房内变压器、高低压柜安装及调试、安全工器具、充电桩、供电及充电桩专用电缆桥架(不含单体竖井桥架)、配电房内电缆沟、桥架、地坪、电缆支架、型钢设备基础、照明、接地、空调、除湿机、风机、通信、监控、门禁等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为准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充电桩以外的专变低压出线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配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配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5√投标人□项目负责我承担过类似工程;
申请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供配电安装工程。
备注: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则投标人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盖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3.4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4 月8日至2025年4月22 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4月2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紫琅开发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6号楼 |
地址 |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幢14楼1412室 |
联系人 |
夏工 |
联系人 |
崔隽 |
联系方式 |
13962914101 |
联系方式 |
18051668293 |
2025年4月8日
附件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开标时特别说明: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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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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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 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 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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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1.1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 20 家(含 20 家)时,全部进入后续 评标程序。 1.2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本项目将从以下方法中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评标入围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 形而重新确定。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 废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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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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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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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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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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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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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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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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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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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动态考评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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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上显示单位应为投标单位,否则不予认可。 建造师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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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 |
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
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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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业绩 |
投标企业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供配电安装工程。 相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3.5 |
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则投标人须另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加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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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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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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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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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或办理凭证、银行电子保函(如采用)、保险电子保函(如采用)的手续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凭证的扫描件(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函的格式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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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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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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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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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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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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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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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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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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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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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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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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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88%;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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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价格分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0.6 分 ,每上浮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