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示
一、项目名称:海安市吴越人家房地产开发项目-(春风和院)给水安装工程
二、项目编号:NTGC2025091901(DY023)
三、三、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887252.8元。
最高限价:3887252.8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项目需求:见第二部分,请下载。
五、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海安市水务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浦根根
联系电话:13218226689
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供水系统是重要的社会基础设施,涉及到饮用水安全。海安市水务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是海安市中心域区唯一从事城市供水管道开发、建设和运营的公司,为保证与原有市政管网设施配套安装一致,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后期设备的运维,及时保障供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和国务院颁布的《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七、时间、地点
1、公示期: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09月17日。
2、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3、项目组织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方式。
4、本项目联系事项:
对网上软件操作的相关询问,请与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联系。电话:18662609561、15240580971、051381819599、051359001839。
对CA锁办理请向政务中心CA服务窗口提出:
联 系 人:章翠云
联系电话:18906291893
八、供应商入库要求
(一)企业入库
凡参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办理指南》;
1、已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使用新办理的CA锁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登陆)的项目响应方业务系统,也可用原系统(南通市政府采购网)账号登录;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通过完成注册,供应商须对所提交的资料负责。
2、首次来南通未注册办理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然后用办理CA加密锁登录系统。在主体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即可。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
九、供应商响应及需递交的材料
1、网上获取文件路径:供应商用CA加密锁登陆南通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网站首页 “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录”,点击进入“项目响应方系统”,插入CA密码锁,输入CA锁密码,点击进入“项目响应方系统”,在“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操作。
2、供应商报价应严格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编写“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上传“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电子档并进行报价。上传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十、响应文件的解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通过系统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远程解密方法见附件: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谈判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谈判时间。
特别提醒:
(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十一、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谈判项目的时间以发布的时间为准。谈判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谈判现场。具体详见附件(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谈判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2.本项目获取、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
3.本项目谈判全流程均使用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无效响应,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供应商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供应商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手机:0513-59005900、15312919892、15240580971。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提前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找到“网上开标”模块,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友情提醒: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报价。
十二、发出成交通知书
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合同签订与付款
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3、款项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十四、费用
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本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海安洋瑞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宁海南路68号
联系人:吴世华
联系电话:1731235239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安市高新区隆政街道隆安北路56号
联 系 人:丁维维
联系电话:0513-88802016 13338829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