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0-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电气运维服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核准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21]7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如东有限公司,招标人(或发包人)为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如东有限公司。该项目电气运维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电气运维服务。
2.2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720万元。
2.3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2.4服务期限:服务期3年,自主变启动受电合格之日起计算。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三级以上(含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3)投标人自2019年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认定标准:1个110kV及以上的电压等级的配电值班运维项目;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总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①具有不少于10年110kV及以上高压变电所电气运维工作经验;
②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高压电工特种作业证;
③取得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④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份至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3.5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破产等重大影响合同履约状况,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持续经营时间小于三年的,仅提供持续经营年度的上述资料。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1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持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也可以联系招标代理,通过电子邮箱报名(代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跃龙路国际大厦四楼416室,联系电话:18036193396,电子邮箱:136273053@qq.com)。
4.2潜在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报名,过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服务项目投标。
4.3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单位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公告信息”栏内该项目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3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若为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
5.4已经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如不参加本服务项目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潜在投标人未提前通知招标人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招标控制价和资格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公告信息”上发布。
9.1本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招标人:
名称: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如东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天瑞海港城24号楼6楼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3773794632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2202-2203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3-85156010、18036193396
邮箱:136273053@qq.com